第13页_失恋太长+番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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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页

  “那安安呢?安安是怎么回事?”

  向初几乎脱口而出,他也知道自己不该追问的如此急切,但实在太好奇了。

  “分手以后我母亲逼我结婚,我不答应,只想一个人过完一辈子,”谢时君闭了闭眼,缓缓道:“后来我去福利院领养了安安,我母亲刀子嘴豆腐心,嘴上坚决不同意,但还是会帮着我带安安,这几年下来,她也慢慢想通了。”

  分手这一段,谢时君讲的很简短,省略了很多细节,直接跳过了分手的过程,还有在这期间两个人情绪的起落。

  比如曾经开朗的男孩是如何变得阴郁,冉秋意也曾和向初一样,放下自尊心,卑微地盼望一个转机。

  比如他用一封假的婚礼请柬来让男孩对他死心,在看到男孩发来的“祝你幸福”后,是如何用买醉填满整个夏天。

  可念念不忘并不能改变结局,他们还是走散了。

  许多年过去,再多的意难平也归于平静了,谢时君越来越接近一杯温水,无论是精于学术还是经营生活,他始终以最成熟的姿态自矜自持,温水难起波澜,是因为他再也没能遇到一个让他沸腾起来的人。

  向初是个意外。

  跨年那晚,他摘下向初的眼镜,那颗小痣撞进他心里,让温水泛起了一阵涟漪。

  出于本能似的,他不忍心看这个人掉眼泪,即便眼尾勾挑着的潮红透出一种惊艳的易碎感,美的惊心动魄,他还是不忍心。

  向初哭着叫他谢老师的样子让他想起当年分手时的冉秋意,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。

  可谢时君一直很清醒,没有玩替身游戏的兴趣。

  更何况,向初和冉秋意一点也不像,性格完全相反,甚至连长相也是,泪痣和笑眼,怎么看都像是相斥的两极。

  但他没有说谎,就像今晚他在游戏里回答向初的:“在一些地方,他是和你有点相像的。”

  确实如此,他们两个只有一个共同点——都是在感情中受过伤的人。

  曾经被爱人全心全意给予过多少分好,全化做血淋淋的伤口。

  只不过在冉秋意那里,他是那个刽子手。

  换一种说法,他在冉秋意生命里的最终意义,就是向初的许怀星,虽然中间的过程不尽相同,但结果都是一样,伤人伤到了底。

  感受到攥着自己的那只手越来越用力,谢时君笑着抽回手,帮向初盖好被子。

  “好了,睡前故事讲完了,睡吧。”

  谢时君关上灯,背对向初侧躺着,两床被子分的清清楚楚,摆明了体温不必共享。

  漆黑和寂静让时间变得不可感,大约只过了五分钟,又或许早已超过了半小时,房间里只能听到两个人起伏交替的呼吸声,可他们都知道对方没睡。

  是向初先越的界。

  在和谢时君的这段关系里,他似乎是从一开始就被分配了这样的角色。

  他隔着被子,从身后抱住谢时君的腰,亲昵地蹭了蹭,“谢老师,你现在还会想他吗?我是说偶尔。”

  谢时君叹了口气,声音有些哑:“你如果不提,我真的很少会想起了,过去太久了。”

  “你不要笑话我,其实我每天都会想许怀星,想,他怎么就不爱我了,想,他过的好不好,也想,他会不会后悔背叛我。”

  他一点一点靠近,不记得是说到那句话时,彻底挪进了谢时君的被窝里,暖烘烘的,竟惹得他想哭。

  谢时君没有对他的坦白发表看法,只是默默把被子分给了他一些。

  于是向初越发得寸进尺,大胆地贴上谢时君宽厚的背,把脸埋在他的睡衣后领,深深嗅着上面清淡的薄荷香。

  心理建设做了很久,他才鼓起勇气,从被子下面去摸索谢时君的手。

  那只手很热,手掌很宽,覆着一层薄茧。

  是常年执粉笔的手,是为女儿扎头发的手,也是擅长料理的手,不过现在,是什么都不用做就能给他慰藉的手。

  “谢老师,我们一起吧,既然顺路,那就一起走一段。”

  说出这句话要消耗几公升勇气,向初没有计算,好在谢时君没有让他等太久,他反握住向初微凉的手,轻轻捏了捏,然后松开、转过身,在黑暗中和他对视,习惯性地用指腹抚上那颗小痣,以此判断他有没有在流泪。

  和他猜的一样,泪痣还是被泪打湿了。

  谢时君扣住向初的后腰,把他的身体带向自己,直到他的下巴抵在向初头顶上。

  “嗯,一起走吧。”

  •

  “一起走”并不代表“在一起”,他们都清楚。

  只不过用这样的方式捅破那层纸以后,意味着手持正当理由,能够靠对方再近一些。

  高校开始陆陆续续放寒假,C大空了一半,每天都能看到不少拉着行李箱的学生,他们或许去往北京西站、北京南站、客运中心、首都机场,从一座象牙塔涌向另一座。

  期末是老师最焦头烂额的时候,谢时君忙碌于学校的工作,鲜少出现在研究所。

  向初还是那个向初,例会上轮流上台汇报时,他依然紧张地手心出汗,只是在瞥见谢时君空着的座位时,会有一瞬间的失落。

  没有人在他走下台时,含笑看着他,真诚地鼓掌。

  向初时不时会借着送项目资料的名义,去C大找谢时君,和他在校园里散散步。

  两个坐在湖边的长椅上,肩膀只隔着一拳的距离,向初看到不远处有个抱着吉他的男生,独自背对下沉的日光,拨弄琴弦。

  他突然联想到了什么,开口问:“谢老师,您去听过学校的跨年歌会吗?”

  谢时君说:“没有。”

  “谈恋爱的时候也没和他一起去听过?”

  听向初的语气,好像这是一件多么让他震惊的事,谢时君觉得好笑。

  “我们在学校里谈恋爱,可不像学生情侣那么自由,我是老师,就算去了,也没办法在跨年倒计时的时候跟他拥抱接吻,不如换个地方约会。”

  “说的也是……”向初望着湖面上飘着的浮冰,低声自语,“我和许怀星每年都会去,大一那年他一头热,去参加了海选,唱了一首《七里香》,不过他是真的五音不全,没唱完就被评委喊了停。”

  “我记得你说过,他这个人优秀的可怕,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好的,”谢时君说着打了个响指,“你看,这不就找到了吗,唱歌。”

  向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没想到谢老师也有这么不正经的样子。

  他打了个哈欠,被阳光照的有些困倦,“可我那时候很不客观,根本判断不出来他唱的怎么样,只知道他唱歌的时候眼睛里只有我,果然啊,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。”

  向初讲的漫不经心,谢时君也没有插话。

  他认为轻松的自嘲是放下的先兆,或许向初已不再需要他的开导。

  “谢老师,您唱歌就很好听。”话题急转,主角指向谢时君,“那次您在KTV唱了一首《夜夜夜夜》,真的很好听。”

  谢时君很是惊讶,“真没想到你还记得,那天你心不在焉的,我以为你没有在听。”

  向初粲然一笑,抬起手,狡黠地点了点谢时君的喉结,“谢老师,下次有机会再唱一次吧,只唱给我听。”

  “荣幸之至。”

  他们常常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,旁人听到定会觉得怪异,因为聊天内容充斥着双方的旧爱,而他们不仅默许了这样的怪像,还能毫无芥蒂地同新欢相互调侃。

  好像他们真的已经大方地放下了,大方到可以将过去搬上台面,作为谈资。

  若是实在没得聊,也能谈一谈学术,说一说谢时君家的小丫头,直到太阳落山,罩在肩头的暖意被渐渐抽光,他们离开。

  向初有时会搭谢时君的车回家,顺路和他去幼儿园接谢怡安,然后就会被小姑娘强行扣留。

  这样也好,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愿意回那个家了。

  几个月前,向初觉得自己不会变好了,希望能在给过他最多幸福的地方杀死自己,而现在,他终于开始考虑搬家了。

  于此同时,在两个人越来越频繁的性事里,谢时君彻底放任了自己的本能。

  他是所有人眼里的老好人,最擅长经营温柔,而直到向初戳破了他完美先生的表象,他才发现,原来自己根本不想做什么好人。

  尤其是在床上,他和向初都不是需要伴侣处处迁就的小处男,太小心反而会显得矫枉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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